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庆阳分行被处罚,罚款25万元。
庆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庆银保监行处〔〕48号)显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该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时审查不严格、抵押物虚假、贷后检查不到位被处罚。
庆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作出处罚。
1.对邮储银行庆阳市分行处二十五万元罚款;
2.对邮储银行庆阳市分行原行长杨军红给予警告;
3.对邮储银行庆阳市分行原副行长万广厚给予警告;
4.对邮储银行庆阳市分行原行长助理张铭给予警告;
5.对邮储银行正宁县支行原行长梁兴旺给予警告;
6.对邮储银行庆阳市分行和谐广场支行原行长刘伟华给予警告;
7.对邮储银行庆阳市分行零售信贷部原客户经理王小瑞给予警告;
8.对邮储银行庆阳市分行小企业中心原客户经理徐宏涛给予警告;
9.对邮储银行庆阳市分行零售信贷部原总经理助理杨佳给予警告;
10.对邮储银行正宁县支行原综合管理岗员工梁超给予警告。
处罚日期年5月13日。
据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分行成立于年3月14日,在此之前改行曾一次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一次其他原因被银监部门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
未完待续
来源:庆阳银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