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市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自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此同时,年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相关待遇均有上调,外地居民持居住证即可参加济南市居民医保。
据了解,年济南市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启动后,常住济南的外地户籍居民也可参加医保。取得了济南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以选择参加济南市居民医保。
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济南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也可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并且享受落地参保政策。
调整后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为: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元;二档标准由每人每年元调整为元,缴费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元调整为元。
另外,年起住院待遇再次提高。按照成年居民二档标准缴纳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基金报销比例从原来的30%调整为35%;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基金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5%调整为50%。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提高。自医疗年度起,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的门诊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元提高至元。这意味着,依据50%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到社区服务中心看病治疗,元以下的费用可报销元,另一半个人承担,超出元的部分自行承担。
本次调整,将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强直性脊柱炎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居民医保门规待遇跟住院报销比例相同,增加4个病种,病人不用住院即可按住院报销比例享受报销政策,医疗负担大大降低。
年度起,济南市居民医保门规病种将达到13种。分别是: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的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只适用成年居民)、精神病、苯丙酮尿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和强直性脊柱炎。
同时,自年度起,济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长期驻外地、已办理当地居住证达六个月以上的,可以选择居住地的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诊疗,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报销。参保人需持异地居住证、异地安置人员备案表、所选择的异地协议服务机构名单到参保所在县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备案后,参保人在备案的异地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参保人选择的异地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得更换或注销。异地安置人员经所选择的异地医疗机构同意,转往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照居民医保异地转诊转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在非备案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将继续代收居民医保参保费用,但每个区的合作银行各不相同。参保居民可选择参保所在区的合作银行就近缴费。
社保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参保个人缴费时,建议在柜台现金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切勿自己通过网上银行存款或ATM缴费等方式将参保费用存储到医保卡金融功能区,银行不会代扣此类费用。
由于每年都会出现类似缴费失败的情况,请广大参保居民缴费后及时向银行索取盖章的缴费凭据,确认缴费完成,以免因缴费失败导致无法享受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另外,提醒新生儿父母: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同时,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家长需要特别注意,年出生并已经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今年的缴费期内还需缴纳年度居民医保费。也就是一年里需要缴纳两次医保费,首次缴费是保障年度的医保待遇,第二次缴费是保障年度医保待遇。
(齐鲁晚报见习记者王小涵/通讯员夏天徐少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