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8月13日讯(记者陈红)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进入倒计时,五家国有大行于8月12日集体发布公告,将对符合转换条件的存量贷款批量转换为LPR定价。此前,交通银行已于7月20日发布类似公告。
根据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公告,自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年8月31日前完成。
记者了解到,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股份银行已发布类似的批量转换公告,交通银行也在上月公告称于8月21日开展批量转换工作。如今距离8月31日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8月12日集体发布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公告显示,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一名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这意味着还没想好要不要转换定价基准的客户,无需自己进行任何操作,银行将统一完成批量转换。
不过,有网友提出异议称“凭什么自动批量转换”、“我不转换都不行吗”。对此上述银行人士称,银行公告清晰地附上了提示,若不接受批量转换规则,贷款人可于一定日期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公告同时提醒,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对于有两个以上借款人的房贷,如果借款人部分完成转换,还有人未确认,是否也会被批量转换?记者在建行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