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银保监复〔〕3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知春园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丹邮银请〔〕1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知春园支行终止营业。你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知春园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对外公告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丹东银保监分局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