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银保监复〔〕19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区28公里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渝邮银巴南请〔〕12号)收悉。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经审查,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区28公里支行终止营业,其业务并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区桥河支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分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区28公里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巴南银保监分局
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