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储银行01年1月31日连发三条公告。
关于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电子银行服务协议(01年第次修订版)》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适应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加强业务管理,我行将于0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电子银行服务协议(01年第次修订版)》(以下简称《协议》),现予以公告。若您对新版《协议》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我行咨询协商或终止相关服务。公告期满,若您未提出异议且继续使用相关服务的,视为同意并接受新版内容。
附件列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电子银行服务协议(01年第次修订版).pdf
关于调整我行信用卡卡片持有数量上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保障您的用卡安全,我行拟自0年月16日起对信用卡的持有数量做如下调整:
同一客户在我行持有的信用卡有效卡片数量上限为5张(含5张),如已达上限数量,将无法成功申请新卡,您可通过销卡的方式,将名下有效卡片数量降至5张以下(不含5张),再次尝试申请。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留针对本规则的变更、调整及解释的权利。本规则如发生变更、调整,将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