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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邮政储蓄银行滨州分行未给保安缴纳社保

山东滨州的褚女士在年12月至年4月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杜店营业所(下同:滨州邮储银行)从事保安工作,其间先后和滨州仁和保安公司、滨州金鼎保安公司、北京都豪鼎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振远特卫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签过合同。褚女士当时觉得,这些年是自己一直在杜店营业所工作,虽然更换了保安公司,但是自己并没有更改过工作岗位,工作业务性质也没有任何改变,重新签合同时也没有人向她征求过意见,就没有当回事。前几年每年都要换一家保安公司,和四家保安公司先后签的合同有的被保安公司收回去了,有的自己弄丢了,但都没有给她缴纳社保。

辞职后褚女士又参加了公益岗位,给她缴纳了社保。她这才想起自己这些年在滨州邮储银行没有缴纳社保,看看能不能补交。1月3日,她找到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咨询相关情况,而银行答复称:“我们是和上述四家保安签订的保安业务外包合同,你是和保安公司签的合同,里面有一条规定就是要求乙方(保安公司)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所以建议褚女士走法律程序,到时滨州邮储银行会作为第三方提供有关证据。”

褚女士对滨州邮储银行的说法并不认可,她说:“当时我们虽然是保安岗位,但是还要参与银行里几乎所有的业务,在每天早晚接送款项这必须的保安业务以外,还要推销保险、理财产品,拉存款,帮助新开卡的客户进行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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