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银保监复〔〕号
邮储银行承德市分行:
你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德市分行关于直属支行更名的请示》(承邮银请〔〕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第5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分行直属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双桥区支行”。
请你行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承德银保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认真做好该机构有关更名事宜,并于完成相关事宜后1个月内向承德银保监分局报告。
承德银保监分局
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