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号)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按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tx/1316.html
地址: 联系电话: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