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5日,兵团五师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当事人张某是八十六团退休职工,现已88岁高龄,她独自从八十六团搭车来到塔斯海垦区法院,书记员沈付玲第一时间接待了老人。老人焦虑地反复絮叨着一句话:“邮政储蓄卡里面的钱没有了……”
原来老人之前在邮政储蓄银行存了3万元钱,回老家的时候取了2万元,她记得银行卡里还有1万元存款。来法院之前,查询结果显示:这1万元存款及之后再次存入卡里的1万2千元,均不在银行卡里。老人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问题,十分焦急,也不知道该去找谁解决,所以独自搭车来到了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她要求起诉邮政储蓄银行,要求银行支付其存款。
法院了解清楚情况后,立即启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一方面安抚老人情绪;另一方面联系89团邮政储蓄银行调取并打印了老人储蓄卡近3年的流水明细。
通过查询得知:卡内的1万元存款已经于年6月取出,取出当日就办理了一张1万元的定期存单,定期存单是纸质凭证,储蓄卡是显示不出存单信息的;之后存入的1万2千元也是三年的定期存款,因为存款时间未满,所以不会在当前账户显示出来。老人得知钱还在本人的手里,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纠纷化解了,考虑到天气寒冷,且老人腿脚不便,干工作人员联系出租车并垫付了车费,叮嘱司机师傅一定要将老人送到其86团家门口。
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温情化纠纷,切实让辖区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