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经济报
近年来,泰州高港法院深入学习实践“枫桥经验”,着力描绘“‘枫’景这边独好”画卷,创新基层法治建设实践。年8月,在该院推动下,泰州高新区工委(高港区委)政法委、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与该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枫’景这边独好”——诉源治理“全链条”、矛盾化解“一站式”活动的实施意见》,旨在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在实施意见聚焦的各行业、各领域中,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立足实践兴调研首创“金融风险防控研究会”
“金融风险防控,法院能做什么?”“金融工作实践的风险点怎么发现、怎么预防?”“监管体系、监管制度如何进一步完善?”……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法学会金融风险防控研究会筹建会上,会员们正在热烈讨论。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早在年,高港法院就创树“金融安全绿色屏障”品牌。为让老品牌焕发新活力,展现新作为,该院副院长孙乃清提出:“法院一家之力难以形成共治格局,金融风险防控必须聚合各方力量,尤其是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只有凝聚各方智慧,才能真正达到风险防控的预期效果。”经过调研、研讨、酝酿,高港法院推动成立“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法学会金融风险防控研究会”,这是基层法治研究组织的首创,也是金融领域工作创新之举。该研究会吸引了政法系统、司法行政系统、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等金融法治研究者的加入,并聘请了高校教授等金融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社会影响初显。
金融风险防控研究会的成立为各方力量聚集提供了“舞台”,邮政储蓄银行高港支行成为第一家响应的金融机构。在高港法院的指导下,该行成立全市首家“金融风险防控研究基地”,打开“法银联动”新局面。研究基地成立后,高港法院与邮储银行多次开展座谈、研讨,并创新“党建+”品牌,进一步加强了司法与金融机构的联动。
邮储银行泰州分行副行长杨振国高度赞扬了高港法院主动参与金融风险防控的司法理念。他表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邮储银行将在法院的指导下,增强防控能力,深植合规理念,将金融风险防控做好做实。
政企共治立公约引导国有企业制定“行业规约”
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融资平台是地方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为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动力源泉。近年来,高港法院审理发现,地方国有企业在投资经营、放贷担保、合同签订等方面存在一定风险。对此,该院高度